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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类别

归 档 范 围

保管期限

一、办公室

1 会议材料

 

1.1本机关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专题会议的纪要、记录

永久

1.2本机关召开的全省国税工作会议、重要的专题会议文件材料
1.2.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局领导讲话
1.2.2会议讨论文件、典型材料、代表发言、会议简报
1.2.3小组会议记录、参考材料

 

永久
30年
10年

1.3本机关召开的办公室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1.3.1通知、局领导讲话
1.3.2会议讨论材料
1.3.3其他文件

 

永久
30年
10年

1.4本机关联合召开的综合性会议的文件材料
1.4.1本机关主办的
1.4.1.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和领导讲话、纪要
1.4.1.2会议讨论文件、会议简报
1.4.1.3其他材料
1.4.2本机关协办的
1.4.2.1通知、名单、日程、报告和领导讲话、纪要
1.4.2.3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永久
30年
10年

30年
10年

2 上级机关、同级机关、下级机关文件材料

 

2.1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
2.1.1上级机关领导的讲话、题词等
2.1.2上级机关的通知、部门领导的讲话,本机关汇报材料
2.1.3其他材料

 

永久
30年
10年

2.2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2.2.1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2.2.2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文件材料
2.2.3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材料

 

永久
30年
10年

2.3同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2.3.1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2.3.2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文件材料
2.3.3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材料

 

30年
10年
10年

2.4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2.4.1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
2.4.2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30年
10年

3 本机关文件材料

 

3.1本机关报上级机关的综合报告和重要专题报告

永久

3.2本机关报上级机关的一般专题报告

30年

3.3本机关制发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主体报告

永久

3.4本机关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文件
3.4.1重要的有贯彻意见的
3.4.2一般的没有贯彻意见的

 

永久
30年

3.5本机关与其他单位相互征求意见、协商工作来往的函件
3.5.1重要的
3.5.2一般的

 

30年
10年

3.6本机关向局领导的请示、报告及领导的批示
3.6.1重要的
3.6.2一般的

 

永久
30年

3.7本机关制发的文秘、信访、档案、保密、会议、督查、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等管理制度

永久

3.8本机关制发的全省国税工作计划、总结
3.8.1年度以上的
3.8.2年度以下的

 

永久
10年

3.9本机关制发的大事记

永久

3.10本机关制发的领导讲话

永久

3.11本机关布置信息、宣传、公文、档案、信访、保密、会议工作的文件材料

10年

3.12办公室起草的调研报告

30年

3.13本机关编印的重要信息材料

10年

3.14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3.14.1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3.14.2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永久
30年

3.15本机关制发的启用印章文件

永久

3.16办公室的年度计划、总结

10年

3.17本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
3.17.1重要的
3.17.2日常事务性的

 

30年
10年

4 税收宣传

 

4.1重大活动的请示、批复、报告、领导讲话、专访
4.2 一般性宣传
4.3 本机关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信息通报会、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等的稿件、记录等文件材料

30年
10年

10年

5 网站管理

 

5.1 本机关制发的网站管理制度、文字材料

10年

二、法规处

 

1 本机关召开的政策法规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1.1通知、领导讲话
1.2会议讨论材料
1.3其他文件

 

永久
30年
10年

2 本机关税收综合业务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永久

3 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文件材料
3.1重要的
3.2日常的

 

30年
10年

4 关于税收调查研究及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文件材料
4.1重要的
4.2日常的

 

30年
10年

5  关于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的文件材料
5.1重要的
5.2日常的

 

30年
10年

6 政策法规工作计划和总结材料

10年

7 关于本机关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

10年

8 本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意见)
8.1本机关主办并且重要的
8.2其他的

永久
10年

9 本机关报税务总局关于政策法规工作专题报告
9.1重要的、综合性
9.2一般的
9.3事务性

 

永久
30年
10年

10 下级报送的政策法规工作文件材料

10年

11 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文件材料
11.1本局的
11.2税务总局的

 

永久
30年

12 税务行政复议案件材料
12.1重要案件
12.2一般案件
12.3撤诉的

 

永久30年
10年

13 协办的联合行文
13.1重要的
13.2一般的

 

30年
10年

14 本机关办理涉税问题咨询函、征求意见函及反馈意见函等文件材料

10年

15 下级机关报送的税收政策性备案文件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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