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0日,试运行20天后,珠海市文件销毁中心举行了简单而热烈的揭牌仪式。珠海市档案局、珠海市国家保密局领导及有关人员出席了揭牌仪式。
珠海市文件销毁中心是2007年6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珠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在《关于市档案馆加挂市文件销毁中心牌子的批复》中明确规定:“同意在市档案馆加挂市文件销毁中心牌子”,并明确了市文件销毁中心的主要职责:“负责接收和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需要处理的废旧文件资料、电子存储介质,以及达到保管期限需要销毁的各类档案。对接收和收集的文件资料和电子存储介质进行分类、整理和鉴定。对有价值的文件资料和电子存储介质进行相应技术处理后归档保存,对无价值的文件资料、电子存储介质和已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销毁。”
文件销毁中心的成立,是珠海市继成立文件管理中心,改革文件管理模式后的又一次创新,是新形势下珠海档案部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又一成果。为了适应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需要,防止因普通废旧信息载体夹杂涉密信息资料而造成泄密,防止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信息资源流失,2005年珠海市档案局提出对废旧文件资料、电子存储介质进行集中处理的设想。这一设想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并指示由市国家保密局协助市档案局筹办市文件销毁中心。经过两年多的酝酿和筹备,档案系统首家文件销毁中心——珠海市文件销毁中心终于正式挂牌运作了。
2月28日,珠海市档案局、市国家保密局联合发出《关于对废旧信息载体集中处理的通知》,决定从3月1日起,受理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需要处理的废旧文件资料、电子存储介质的集中处理业务,珠海市文件销毁中心承担具体工作。《通知》详细规定了集中处理的废旧信息载体范围、工作组织方式及要求。文件一发出,马上引起全市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的巨大反响。运行不到1个月,市文件销毁中心已经受理了市委办、市府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9个单位共9批废旧信息载体的处理工作,包括纸质文件资料、光盘、软盘、硬盘等非涉密及涉密资料,并从中分捡出一些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珠海市文件销毁中心严格按照保密和档案工作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配置了功能比较齐全的工作用房和车间及设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工作制度和严格的工作流程。 |